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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 按照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估。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 2 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 企业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 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9. 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0. 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1. 重大危险源运行时, 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2. 操作人员必须每4 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 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 否则, 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 必须制定整改方案, 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 立即整改, 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4. 储气井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5.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6. 制定详尽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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