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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力弱的省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必须把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举。因此,浙江提出要坚持绿色引领发展、环保倒逼转型的理念,走环保优化发展之路。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行严格的环境空间管制,使人口集聚、经济活动、城市化推进与生态环境承载相适应。二是加强标准引领。建立“阶梯型”的环境标准引领体系,逐轮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着重开展铅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六大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2011年已完成铅蓄电池整治,全行业273家企业关闭了211家。通过标准引领、依法管制,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三是严格准入把关。出台政府规章,确立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评议“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落实对建设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坚持“零容忍”,坚决打击转嫁环境成本、逃避监管、维持落后产能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转型升级。Р 浙江实践也在告诉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些问题还需从国家层面很好地加以解决。譬如,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政府行政行为和官员的从政理念至关重要。只有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真正树立绿色理念,才能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支撑和良好导向。必须通过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强化法律制度约束、优化经济利益调节等加以规范和引导,切实转变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再如,要尽快形成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律制度框架,来改善政府行为、约束企业行为、规范公众行为,增强整个社会的责任感。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现行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刚性和操作性,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从根本上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同时,要从国家层面,建立相对统一和平衡的环境标准体系,避免区域间环境监管尺度差异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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