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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与政绩观的转变.doc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探索它就具有阶段引导性,是根据发展特定阶段、区域或部门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阶段目标提出的指标构建框架体系和指标选择方案。就是它是根据这些试点的单位和部门它们的实际情况所定制的、所构建的,因此反映出来了它们所在的时空的特点和他们的具体情况。第二,是这些已经有的生态文明指标体系,它分解到了经济、环境、社会甚至党的建设的各个具体领域,使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同时也更具有针对性,就是能够针对各个部门进行操作,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就中央而言,中央提出来的政绩考核的通知,就是《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就是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要看全面工作。要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还要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之间的关系。并且单独提出来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就考核的程序和操作来说,文件提出要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防止考核过多、过滥。在现有的一些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面,我们还可以进行这样一些思考,我们不要指望政绩考核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它具有局限性,没有绝对完美的考核方案,也没有一个标准的方案,可以放到各个地方直接使用。因为政绩考核还不是一个像数学一样的精密科学,还有一些东西,还有一些未来的,未知的一些东西,还有一些不能量化东西,没法作为精密考察的对象。因此,我们在进行政绩考核的时候,也必须遵循适度的原则,不能好高骛远,不能求大求全,不能把所有东西都放到政绩考核里面来进行考核。第二个,是政绩考核要具有系统性。也就是说政绩考核不仅仅是在任的官员给他的一个打分,实际上它涉及到了考核的主体、对象、指标、程序以及考核指标的运用等等一系列的不同的程序和对象,因此,政绩考核它既是一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的过程,同时它也是一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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