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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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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责任”或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的,责令单位或个人向市局党组、纪检组作出深刻检查,并限期进行认真整改。Р 2.实行诫勉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比较突出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被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Р 3.建议组织调整、免职。因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一年内被诫勉谈话3次(含)以上的领导干部,建议市局党组对其予以组织调整或免职。Р 4.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纪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Р 五、完善落实保障措施Р(一)履责情况报告评议制度。院党总支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院纪检组的负责人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Р(二)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每年年初由院党总支成员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Р(三)职工群众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将职工群众评价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方式,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充分运用好评价结果,抓好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Р (四)廉政教育谈话制度。院党总支成员每年与分管范围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听取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汇报,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Р (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巩固和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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