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因,招标代理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单位人。Р四、投标有效期Р4.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Р4.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拒绝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Р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Р5.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Р5.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开标前不准启封”的字样。Р5.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Р5.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Р5.4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Р第七章开标和评标Р一、开标Р1.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各方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Р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Р1.3 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Р1.4唱标: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Р1.5 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Р1.5.1 投标书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的唱标价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Р1.5.2投标文件的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Р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Р二、评标Р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