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主要程序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写出调查报告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提交一定会议(例如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讨论,并慎重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停职检查以上处理和降级以上处分必须上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分,除应征求工会意见(会签)外,只能由公司进行,还要特别完善相关法律程序。第二十三条企业处罚的手续按管理权限由规定的业务部门办理,并由公司分管副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四条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一个月。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第二十五条在企业作出处罚决定以后,如果受处罚者不服,可以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罚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罚决定执行。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六条违纪违规的员工在企业作出企业处罚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企业处罚的,作出书面结论,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理外,不再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七条对直接责任人负主责,相关领导仅负领导责任的处理划分:(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起直接或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对其处罚的标准,一般应比直接责任者低1至2个档次。(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应参与决定的事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造成的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对其处罚的标准,一般应比直接责任者低2至3个档次。第二十八条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违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