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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对策建议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作为国有企业整体改革方案的一部分,而不是将其作为申请国家补贴的新渠道。严格执行政策,避免不合理预期,对少数地方或企业利用空壳企业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假改革、真要钱的造假行为.Р 三、加强企业内部监管和挖潜,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增强变现支付能力。Р尽管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资产变现能力不强,但加强监管和挖潜也非常重要。换句话说,集体企业可能无法增加多少变现的增量,但如果监管不严,存量却面临大量流失的风险,而一旦出现存量的重大流失,却需要实实在在的财力来弥补由此造成的更大的缺口。这就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因此,在破产关闭和改制重组过程中,一定要严防集体资产流失,在具体操作层面要重点做好集体资产的清查、评估和交易。一是要坚持由有良好资质的专业机构,包括资产评估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来从事这一工作。二是在资产的清查与核实中要防止出现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的状况。资产清查要做到账实相符。资产评估要防止漏评、低评,尤其不能忽略无形资产的价值。三是要建立集体资产运营与监督管理机制。所有资产的交易均应进入政府的联交所,按流程完成,在交易过程中,主办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监督的有效体系。Р 四、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休空壳企业司法破产Р 数据表明90%厂办大集体企业为资不抵债、常年处于停产状态的事实上的空壳企业。由于债务、欠税、职工保障等问题存在,以及实践中司法破产的艰难,大量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难以注销,成为主办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从厂办大集体改革成功地区经验来看,地方政府主导成立破产清算工作组统筹规划协调本地区企业司法破产带来的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处理、资产处置、维稳等问题,是加快企业司法破产的关键。而主办国有企业明确处置历史形成的呆坏账、理清各类资产产权关系、积极盘活现有资产等,是减少“出血点”、轻装上阵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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