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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电大考试《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资料试题汇编附答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30KB

文档介绍
判处的罚金一审人民法院即交付执行的做法不合法。因为此案件检察院已提起抗诉,已进入二审程序,因此一审的判决未生效。刑事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因此本案一审的判决不能被执行。Р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本案二审人民法院经不开庭审理的做法不合法。Р14年7月考案例:Р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提出Р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Р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Р请回答:(1)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Р答: (1) 本案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抗诉书直接提交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错误的。Р《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Р (2)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Р13年7月考案例:Р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Р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各存在哪些问题?并请说明法律依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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