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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2017年7月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必备资料小抄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18KB

文档介绍
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 7月8 日犯罪嫌疑人王明聘请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 5 万元的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 7月9 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 5 万元的的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王明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查发现,该公司自 199 6 年到 1998 年间,共偷税漏税 50 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 50 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该案于 1999 年8月1 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对该公司判处 200 万元的罚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王明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抗诉期满后,对该公司判处罚金一审法院及交付执行,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诉原判,该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 7年。问题:(一)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二)该案中二审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一)该案中,人民检察院不合法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1)偷漏税案件不属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2) 人民检察院决定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不能由检察院自己执行。(3)《刑事诉讼法》第 53条规定,取得候审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律师无权申请,检察院允许律师申请不当。(4)侦查、起诉总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检察院在一年以后才起诉是违法的。(5)判决未生效,即将冻结的税款上交国库违法。(6)抗诉应由同级检察院提出抗诉意见,用上级检察院提起一审检察院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抗诉不当。(二)该案中二审法院的程序不合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判一律公开进行, 二审法院不公开审理违法。(2)抗诉期间,判决未生效。一审法院在抗诉期间执行判决确定的罚金违法。(3)二审法院未对一审法院做出的罚金刑做出判决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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