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Portion),专指总承包合同范围内需要提供的全部设备,由承包企业与业主直接签订,根据我国与巴基斯坦两国间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部分收入在巴基斯坦就可以免征所得税。Р 服务合同(Onshore Portion),由承包企业的其他合作单位与业主签订,由于服务发生地在巴基斯坦境内,这部分收入需要在当地缴纳所得税。Р 一般火电或联合循环电站项目,由于设备供货合同额较大,而服务合同额较少,从而拆分合同就可以达到降低整个项目税务成本的目的。Р (三)预扣税的纳税模式Р 目前,大多数在巴基斯坦的外国公司在当地纳税都是采用只交纳预扣税而不进行年度审计及汇算利润的模式,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外国公司如果按实际利润核算,应交所得税一般都大于6%的预扣税。交纳6%的预扣所得税后,当地税务机关一般就不再要求外国公司进行年度审计。Р 如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当地税务机构出具的免税证明,则每年需要进行审计,税务机关则根据审计报告来判定免税是否合理,如果根据审计报告判断应该补交所得税,则需要在纳税年度补交税款。Р (四)免税证明(Exemption Certificate)Р 根据当地税法规定,非居民永久机构在建项目必须按合同价格的6%预交所得税。此项税一般由付款人代扣代缴,付款后需要将扣税证明文件提交给收款人。业主在每笔付款时,先扣除6%的预扣所得税,将差额部分支付给承包商。Р 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为了尽快回收合同款,节约资金成本,通过对项目利润进行总体测算,如果项目的最终利润率较低(低于6%),则总包商可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免税证明。凭此证明,项目业主在付款时则不需要预扣所得税,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Р 近年来,由于巴基斯坦的税法每年都会做些调整,因此需要境外承包企业随时与巴基斯坦当地的会计师和税务机构保持联系,了解最新的税法规定,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务成本,减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