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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科研奖励制度】幼儿园教科研评价奖励办法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Р (三)操作办法Р 1.申报Р 列入以上范围的各种奖励,均可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期末或每学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需递交相关资料。Р (1)课研研究方案及实施计划Р (2)课题研究阶段性小结Р (3)课题研究过程资料(包括理论学习资料、研究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录象、照片资料)Р (4)课题研究成果资料Р 2.鉴定Р 幼儿园成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教师、保教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骨干教师组成。Р 园级课题研究成果奖由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认定获奖类别。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奖评获奖证书予以认定。Р 3.审批Р 由园长负查审批Р (四)奖励Р 课题科研成果奖Р 课题级别Р 市级加5分Р 县级加3分Р 园级加1分Р 1.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Р 2.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幼儿园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Р (五)论文发表Р 教师发表在报刊上的论文园内给予奖励,县级2分、市级4分、国家级5分。Р (六)论文对外交流Р 教师科研成果论文对外交流,县级3分、市级5分。Р (七)考核Р 学期末,课题领导小组对园内课题组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园内考核,考核与绩效量化得分挂钩。教师的科研考核成绩作为年度教师评优、晋升职称的重要参照条件。Р (八)考核标准Р 1.考核项目Р 市级10分、区级8分、园级5分。Р 2.考核项目等级Р 按课题计划实施、课题资料积累、课题论文质量Р 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Р 说明:课题评价与成果鉴定由园教研组负责。本办法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或调整,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Р 另附: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Р 2015年11月30日Р 附:Р 课题领导小组、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Р 组长:马丽琴Р 副组长:袁渊苏欣Р 组员:柴娟王琼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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