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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内医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等。Р(四)组织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会等形式的主题活动。Р(五)创新人才团队培训。Р(六)申请重大科研项目的预研费和产学研合作费。Р第十七条学校成立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经费预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组,负责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查和开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Р第十八条凡使用创新人才团队计划经费资助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知识产权等),均应标注中文“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团队计划支持”(英文:Supported by Program of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of Inner Mongolia Medical university)。Р第五章考核与评价Р第十九条依据《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和《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任务书》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业绩考核评价。Р第二十条科技创新团队实行目标管理。中期由学校组织专家就其科技创新能力、创新成果业绩、领衔作用发挥、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对资助团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一般的创新团队,所在二级学院要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确实不适合继续予以资助培养的科技创新团队将中止经费资助。对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的创新团队可提出追加经费的建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Р第二十一条科技创新团队应按年度向科技处报送科技创新团队工作报告,其中应包括人才培养、科研成就、团队建设等方面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发挥高层次科技人才领衔作用、开展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等方面的内容。Р第二十二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内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学术委员会批准登记,并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Р第六章附则Р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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