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Р(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处境、旅游等提供方便。Р(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Р(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Р3、乙方的义务Р(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Р(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Р(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Р(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Р4、违约责任Р(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Р(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Р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检查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查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Р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Р7、本合同作为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药侠河8#、9#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Р8、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执副本五份,乙方执副本一份,送交双方的监督单位副本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