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Р4.3 “两区”管护Р4.3.1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划定后的“两区”农田管护责任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签订或更新“两区”管护责任书,填写“两区”片块管护责任一览表(附录B-1),设立“两区”标志牌。Р4.3.2 “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两区”农田保护范围、面积、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奖惩措施。Р4.3.3 “两区”片块管护责任一览表以乡镇或国有农场为单位,包括下列内容:Р“两区”片块代码、名称、“两区”类型、片块面积、片块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状况、责任主体类型(名称)、责任主体代表名称、片块覆盖的行政区域,并加盖公章,管护责任面积汇总数应等于该乡镇或国有农场“两区”农田面积汇总数。Р4.3.4 设立统一规范的“两区”标志牌,标示出“两区”片块空间位置、片块代码、面积、两区类型、农田灌排工程、管护责任主体(代表)、管护起始日期、结束时间和标志牌编号等信息,“两区”标识使用及标志牌的设立规范见附录C。“两区”片块发生较大变动的,应及时设立或更新标志牌。Р5划定流程Р“两区”划定包括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共六个关键环节,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A-1。Р5.1 准备工作Р包括组织准备、资料准备和工具准备共3方面准备工作。Р5.1.1 组织准备Р5.1.1.1 实施主体Р“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农业管理部门。Р5.1.1.2 作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