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的颁发荣誉证书。Р各地、各单位可制定具体办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市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特别奖获得者或家属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Р九、宣传教育Р(一)加强媒体宣传。舟山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期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群众反响,宣传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舟山市道德模范评选产生后,通过刊播人物通讯、访谈、评论和电视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舟山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 7Р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持续宣传,充分展示道德建设的成果,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Р(二)加强社会宣传。通过组织召开道德模范座谈会、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文艺创作和宣讲活动等,使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渔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进军营、进教材、进课堂,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Р(三)开展学习实践。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推荐、评选、表彰和宣扬道德模范的全过程。各地区、各单位要科学设计载体,积极开展学习实践道德模范活动,大力营造“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浓厚氛围。Р十、日常管理Р评选表彰舟山市道德模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了解道德模范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经常联系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自觉维护道德 8Р模范的良好形象,为周围群众作出表率;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掌握其生活情况,及时进行帮扶。Р对舟山市道德模范、道德模范特别奖、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有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或违纪违法行为的,由市文明办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文明委批准后,撤销其荣誉称号。Р舟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运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谋利。Р本实施办法由舟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