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为良好;未按时完成,点名催交2次为合格;未按时完成,点名催交3次及以上或有重大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为不合格。(5分)Р5Р等级加分Р按平时工作材料上报情况统计。Р爱心宣传Р15分Р14Р宣传咨询Р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咨询工作,有记录(文字、图片等)(2分);在县教育网站或其它媒体上经常有爱心营养餐资助信息内容(2分);对外公布资助咨询、投诉电话(1分)。Р5Р达标加分Р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材料、网站。Р一级指标Р二级指标Р三级指标Р分值Р评分办法Р考核方式Р自评分Р考核Р分Р15Р信息录用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信息或事迹被媒体录用发布的国家级1篇3分,省级1篇2分,市级1篇1分。(最高分10分)Р10Р累积加分Р查看相关信息报道和相关信息上报材料。Р档案建设Р12分Р16Р档案管理Р注重原始数据、台帐和文件材料的积累(2分);规范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档案(3分)。Р5Р达标加分Р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材料。Р17Р档案齐全及整理Р学校文件、采购凭证、营养餐申请表、汇总表、开设情况登记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菜谱配置方案周报表等档案齐全,按类整理(7分)。Р7Р达标加分Р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材料。Р工作创新5分Р18Р工作创新Р具有较新的管理理念,能开创性的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成效、有特色,在全县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作用(5分)。Р5Р附加分Р查看由学校申报,经县及以上教育部门研究决定的文件材料。Р Р合计Р注:1.评分要求:达标加分按考核要求完成即赋分,否则不赋分;等级加分按考核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后,按系数乘以分值计算后赋分。系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确定为1、0.8、0.6及0;累积加分,按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累积计分,最高得满分。Р2.考核时间:教育局每年11月下旬对学校进行考核。Р3.考核范围:每年上、下两个学期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Р考核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