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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修订)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85KB

文档介绍
告诫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Р七、安全制度Р1.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Р2.幼儿园(所)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Р3.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Р4.保教人员应接受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意外伤害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异物、中毒等意外伤害的发生。Р5.在儿童活动环境中出现有害气体和物质时,保教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Р6.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重大意外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Р八、健康教育Р1.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组织实施。Р2.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Р3.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办宣传专栏,组织儿童活动等。Р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Р九、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Р1.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应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Р2.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儿童出勤、儿童膳食管理、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卫生消毒、儿童常见疾病与矫治、儿童传染病、儿童意外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Р3.健康档案应包括: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记录、疾病专案管理记录等。Р4.定期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意外伤害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Р十、家长联系制度Р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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