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林场转让合同Р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Р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生态林场转让给乙方,双方就生态林场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Р第一条转让生态林场的基本情况Р转让生态林场位于林场, 号生态林场,转让内容包括。Р第二条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生态林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Р第三条付款方式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付生态林场转让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在甲方交付生态林场时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或收到条。Р第四条生态林场交付Р甲方应于年月日,将上述生态林场交付给乙方,Р如甲方违约,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如乙方违约,在甲方交付之日未向甲方支付余款,乙方愿将已付定金,任由甲方没收。生态林场交付后甲乙双方到五岔沟林业局办理生态林场合同转让手续,转让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Р第五条甲方的承诺保证Р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生态林场拥有处分权,转让该生态林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Р甲方保证该转让生态林场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生态林场交付前该生态林场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Р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Р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Р甲方: 乙方 :Р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