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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转让合同(修改后)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Р第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养殖场内属于自己的生活用品、树木(不包括养殖场的配套设施)(这里你们要约定清楚哪些他搬走,哪些你留下,不要把养殖场的基本配套设施都撤走了,最好详细点)搬出养殖场处理,过期视为由乙方所有。Р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月日之前进驻养殖场,进驻之前由甲方负责解除甲方就该养殖场与其他合作伙伴形成的租赁关系,协调及处理好与养殖场周边村民以及其他可能阻碍乙方进场的其他所有相关事情,不得阻碍乙方顺利进驻养殖场。Р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Р 1、甲方履行完本合同第六、第七条的义务后,若乙方以种种理由和借口压低转让价款或是拒绝购买该养殖场,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甲方有权将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但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则甲方在退还乙方保证金的同时,Р另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并继续履行合同。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致使乙方接手养殖场后产生债务争议,则甲方须按合同转让金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债务仍由甲方承担,且还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Р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甲方有权将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处理,保证金将不再自动转换为转让款。Р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甲方须按合同转让金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Р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途径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 Р甲方(盖章): 乙方:Р法定代表人: 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Р住址: 住址: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 Р签约地点:Р Р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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