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泄物。待有关部门检测。Р2、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其他检验机构协助检验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Р(二)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内容Р1、流行病学调查(主管医师配合防保科)Р(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Р(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故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Р(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Р2、样本采集与送检Р(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立即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所采集的样品Р我院因技术原因不能检测的,检验科做好标本收集、保存待上级部门检测Р(2)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或上报上级部门检测。Р六、奖惩与后勤Р1、奖励Р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Р2、责任追究Р对在食源性疾病事件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隐瞒实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应急专业组成员在通知后无故未按时参与救治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Р3、后勤Р对所有参加食源性疾病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助。Р 兴平市人民医院Р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