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可能学不到什么技术(或是学到的技术在地方根本就用不上,比如在部队学的修枪、修炮或是指挥,到地方后均派不上用场);而且由于退伍后国家不再安置工作,所有人都要面临“二次就业、二次选择”的现实问题,导致大多数适龄青年及家长感到“当兵没盼头,不划算”,还不如“不去当兵,在地方提前两年着手,干两年得两年”。Р 二、关于征兵工作的几点建议Р 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下步在征兵工作中,在继续抓好法规、政策宣贯的同时,各级政府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时策略,出台、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规定,以化解矛盾问题。Р 一是建议适当调整征集对象条件。比如,针对兵员学历比例可能达不到的问题,可适当调控、降低征集对象学历、大学生征集比例等的一些硬性标准,如果体检、政审合格,可适当提高初中毕业人员的比例。Р 二是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机制。针对异地入伍在校大学生优抚政策落实难的问题,建议省一级部门统一调控,对全省每年的入伍情况汇总后,统一按户籍地再下发至各市、县,同时与民政部门搞好协调,按标准发放资金,确保在校大学生异地入伍优待金有保障Р 三是调整优抚金标准和发放方式。针对优待金标准差距大和县一级财政压力大的问题,建议由省一级统筹,将优待金的标准尽量统一或尽量缩小地区间差距(同时也要消除“农”与“非”的差距);在负担的方式上,可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收入状况,根据人口数量、征集任务数由省财政统一收缴后再根据实际征集数量的多少按标准下拨,或增大省、市优待金负担比例,减小县区财政压力,减少因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Р 四是建立健全退伍安置硬性政策。针对当前退伍人员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工方面政策落实不到底的问题,建议省一级制定硬性的指标规定,比如要留有一定比例的指标或多少个指标用于优秀退伍军人,避免有些市、县(区)打Р“擦边球”,玩文字游戏,使优惠政策落实不了,产生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