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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98KB

文档介绍
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Р?2.4工作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Р?2.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Р?2.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Р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Р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Р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公司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Р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Р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Р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Р③、遵章守纪;Р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Р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Р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Р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Р1、违章教育规定:Р1.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Р1.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Р1.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Р1.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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