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确认函РXX公司:Р本人承诺在试用期考察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具体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规定如下:Р1、职业诚信问题:Р(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Р(2)个人简历,员工信息登记表所列内容与客观情况不符的。Р2、身体健康问题:Р(1)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病,不可治愈以及严重疾病(不适合本职工作的);Р(2)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不适合本职工作的),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Р3、工作表现问题:Р(1)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Р(2)社交能力差,不能与上下级同事进行正常的口头或书面交流的;Р(3)无合法且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Р(4)非因工伤在工作时内存在累计5日以上无法提供劳动的;Р(5)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Р4、其他不符合情形:Р(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Р(2)无法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Р(3)无法提供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要的文件证明的;Р(4)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用人单位在限制范围内的;Р(5)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Р(6)不符合在试用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试用指标或任务。Р本人再次确认,如本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本人不符合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录用条件,且本人愿意接受单位依法进行的解除行为。Р我确认本承诺书自年月日签署并呈交XX公司,且自本人签字后生效(同时本书为双方劳动合同等之附件)。Р特此确认。Р确认人:Р确认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