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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国库集中支付模式下预算执行监督体系的建立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的职能,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的责任感;三是充分发挥国库收付中心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一方面根据预算编制部门和执行部门的业务要求,对预算单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要把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动态及时向预算编制和执行部门反馈,以提前防范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Р5、通过优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信息系统及内部网络建设,加强和促进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实现信息交流的共享,提高预算执行监管的水平。Р一是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增强系统的安全防范自控意识,以保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信息完整;二是通过系统业务流程的优化,合理设置各个岗位的权限,促进部门内控制度的建立;三是要及时建立在计划的审批、支出审核、资金清算及单位财务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监控系统,通过借助信息化的辅助核对方式,来弥补人力审计中存在的不足,更有效地对预算支出和会计信息进行监督和管理。Р6、健全财政的外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移送制度。除了人员岗位分设、印鉴和空白凭证分离保管、银行账户归口统管、规范资金审批拨付、网络安全和对账等等“自控”和“互控”制度建设以外,重要的要注重加强“外部监控”环节。不同岗位的业务实行外部审计监督检查是确保“自控”和“互控”环节执行不到位的重要步骤。作为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外的财政监督部门主要是指财政内部的财监部门,也可包括会计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要发挥财政监督部门的作用,开展不定期和定期的各项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分,排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顿和整改意见,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中发现的需要追究责任人员行政,司法责任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筑建保护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安全的“防火墙”和“防盗网”。Р作者:林剑( 工作单位:江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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