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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需加班时,必须经生产基建部同意,否则按集体违章论处。Р第十三条机关部室人员及公司领导需入井检查或作业的,入井前必须在井口房登记(填写单位、姓名、入井时间及去向),出井后及时填写出井时间。Р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入井必须由相关部室人员陪同,统一填写入井登记卡,送交调度台进行审核,并在井口检身房由陪检人员进行登记。Р第十五条井口检身工须按班次及时(班后半小时内)对入井登记人员进行分类汇总Р第十六条出入井坚持“从哪入井,从哪出井”的原则,因工作需要上井改变出口时,出井人员要及时向出口检身工汇报,由出口检身工电话通知入口检身工进行出井登记。Р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从其它井口出入井者,必须经生产基建部批准,出入井时在就近井口登记,并到调度台登记。Р第十八条生产基建部调度员按班次对入井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入井人数公示牌和台帐,并按规定向上级公司汇报。Р第十九条突发状况下由生产基建部牵头迅速查清入井人数及所在区域,清点步骤为: Р1、井口检身工根据区队报单和管理人员下井登记表对所有上井人员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报调度台。Р2、生产基建部调度员从考勤系统内查询清点井下实有人数。Р3、地面各公司灯房根据矿灯发放登记表统计未上井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调度台。Р4、各单位迅速查清本单位未上井人员名单,报调度台。Р生产基建部根据以上四种统计结果,确定井下实有人数和所在位置,及时按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救。Р第五章考核Р第二十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Р(一)入井人员如不服从检身,胡搅蛮缠、吵嘴打架者,对责任者罚款300元;Р(二)入井人员违反下井要求者,按《大峪煤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Р(三)检身工未认真履行职责一次罚款50元;出现脱岗行为者,按公司规定处罚;检身工如未发现出井人员盗窃国家财产或私自携带火工品,由公司及其以上其他部门检查发现,按情节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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