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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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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元/亩以上,可以承受继续“禁牧”。与相关部门领导座谈时,大家都反映目前的补贴标准太低。基层干部认为“禁牧、休牧”政策是一项好政策,是“利国”的,牧民也是理解、拥护的。但须提高禁牧、休牧补贴标准,并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够得到广大牧民的拥护,把好事办好。Р三.补贴标准的概算Р“补贴”这个概念在经济学领域里主要体现的就是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效率问题。在体现社会公益性的“生态保护”问题上应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目前广大地区无偿享受着草原提供的生态公共产品,而只让生活在牧区的原著居民不断为生态保护建设“付费”和牺牲。这种难以承受的负担和不合理现象应该得到纠正。办法之一就是提高生态补偿标准。Р为了搞清在禁牧、休牧条件下牧民养畜增加的费用支出情况,我们分别用两种方法进行核算和分析,以供科学合理地确定补贴标准。Р1.按照羊的饲养理论计算的补贴标准Р在不考虑牧民生活及生产的前提下,只对其饲养的牲畜(羊单位)计算。不施行禁牧、休牧,牧民可以采用放牧的方式饲养牲畜;如果严格执行禁牧、休牧政策,牧民饲养的牲畜在一定时限内就得施行圈养舍饲。在放牧条件下费用很少,而圈养舍饲则每天需要1-1.5公斤草料,冬季(5个月)需在夏季(7个月)的基础上提高15%。按现行价计算一天饲草料费用为1.4元,30天计算应该补贴的数额为1.4*30=42元;按60天计算应补贴的数额为84元。按平均载畜量30亩养一只羊单位,30天补贴标准为1.4元/亩;60天补贴标准为2.8元/亩。Р2.根据有关专家的实验及调查计算的补贴标准Р内蒙古农业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李青丰、赵钢、郑蒙安、阿民布从1999年开始,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正蓝旗、镶黄旗、锡林浩特市等地进行春季休牧、调整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实验。他们撰写的《春季休牧对草原和家畜生产力的影响》一文中,推荐内蒙古草原地区在春季实施2个月的休牧期。同时还提出在休牧期间,给每只绵羊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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