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矿业活动对地貌景观的影响;Р二、已开展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Р三、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分析Р第三章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和任务Р一、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原则Р二、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Р三、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任务Р第四章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Р一、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范围与分区Р二、综合治理工程方案Р分述各治理工程名称、治理对象、技术方法和主要工作量Р三、矿山环境监测方案Р提出开采过程中为切实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应重点监测的内容、监测点的布设、监测方法等。Р四、工期与进度、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Р五、投资概算(提出计算保证金的影响系数建议值)Р六、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分析Р第五章保护与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及建议Р附录Ⅲ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表Р(试行)Р矿山名称: Р采矿权人: Р Р编制日期:Р编制单位: 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表》Р编制说明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表》由具有从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承担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与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矿山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或者乙级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资质的单位编制。Р1、采矿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可填写正在申请采矿权的的单位或者个人。Р2、矿山地点——指矿山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应具体到县、乡、村,跨多个行政单元的应逐个写出。Р3、矿山性质——分新建、改(扩)建、已投产生产矿山三类。Р4、矿区及周边经济社会环境——包括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分布情况及文物保护、土地利用情况等。Р5、矿山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由矿业活动引起的矿区土地、植被资源占用和破坏,矿区地下水均衡破坏、水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等。Р6、审批意见——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