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二、巡查工作机构Р 社区成立违法建设巡查工作组:由陆浩彬(社区党支部委员)担任组长,龙煜彬担任副组长,成员为玉树社区全体治保会成员。Р三、巡查分工、线路Р 查处违法建设巡查工作组主要对玉树旧村及马坑园旧村地段的违法建设进行日常巡查工作,监控辖区内违法建设迹象。Р 四、巡查人员工作职责Р (一)按照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Р (二)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摄像、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Р (三)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应立即向巡查组长汇报;Р (四)发现堆有沙、砖石等建筑材料的,及时登记并跟踪监控;Р (五)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日内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请假;Р (六)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降级以下行政处分:Р①不按规定巡查的; Р②对于举报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不按照规定报告、制止、移送或者立案处理的;Р③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信息的;Р④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Р五、巡查处置工作要求Р (一)按照“及早发现、有力制止、及时上报”的工作要求,巡查小组组员分片负责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巡查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巡查路线,深入辖区内实行全面巡查。Р (二)对日常巡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建设案件,立即向巡查工作组组长汇报,并派专人跟踪监控,巡查工作组组长会向街道分管领导汇报。Р六、巡查保障措施Р违法建设巡查处置工作,是保障社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确保人员到位,要高度重视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每季度督查一次;巡查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责任落实到人。Р七、建立举报制度。对违法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8207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