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印发《内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日之前以书面和网上申报同时集中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网上申报由企业直接登录,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传相关扫描件和照片后上报,逾期未报的,不再受理。上报时形象进度不应超过总土建工作量的30%。Р对于部分经济规模较小、施工期短的盟市,规模标准达不到申报要求的项目,在申报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时,需单独行文说明,经批准后上报。Р第十八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采取专家现场评审和按比例抽查方式进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验评。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成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专家组,Р对申报创建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专家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8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人员担任,且不少于3人。现场核查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评分汇总表分值不低于90分且无分项检查表为零分,方可评为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Р也可按比例抽查,抽查项目符合率应高于50%。Р第十九条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组成本盟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创建盟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评分,评分汇总表分值不低于80分且无分项检查表为零分,方可评为盟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Р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于次年2月1日前,将盟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按附件4格式正式行文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Р第二十条 自治区和盟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必须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方可发文表彰。Р第五章  奖励及处罚Р第二十一条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颁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