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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考刑法真题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238 |  大小:615KB

文档介绍
住宅罪Р D.抢夺罪Р 「答案」BР 「考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夺罪Р 「解析」本题的关键是抢劫罪中的财物是否可以包含欠条。公民之间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虽不是直接的财物,却是有价的债权凭证。从真题答案来看,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其行为属通过违法手段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构成抢劫罪。Р 选项A错误。甲殴打乙致其重伤,属于抢劫罪的暴力行为,不另行成立故意伤害罪。Р 选项C错误。甲持凶器闯入乙家,属于入户抢劫情形,不另行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Р 选项D错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暴力的作用对象不同。抢夺罪的暴力行为一般针对物,但也包括对人的轻微暴力。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夺罪。Р 18.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己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单选第18题)Р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Р 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Р 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Р 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Р 「答案」DР 「考点」关于邮件的犯罪Р 「解析」选项A错误。退回的信函仍然属于信件,邮政工作人员无权私自处理。Р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实施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三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本题中的甲实施了毁弃行为,但该行为构成私自毁弃邮件罪,而非侵犯通信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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