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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30 |  大小:4141KB

文档介绍
问题及答案,如果忘记,将不能恢复用户名和密码。Р密码找回答案:与密码找回提问配合,帮助用户找回用户名及密码。必须选择一个提问,并且输入答案。您必须牢记此问题及答案,如果忘记,将不能恢复用户名和密码。Р审查机关:如果选择市级管理,单位填报的报审信息将由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选择区级管理,则将由用人单位经营地址所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审查报审信息。Р市属企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外地驻沈企业(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及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审查。Р区属企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用人单位由所在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审查;Р张士、浑南开发区及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本政区域内除中央、省属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Р第三章填报书面审查报审表Р总体说明Р当用户注册及单位基本信息填写成功后,返回主页面,用户可以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来登录,如果登录成功。则出现如下界面:Р请点击左侧菜单“填报书面审查报审表”,将出现如下界面:Р其中“报审流水号”是确定一条申报信息的唯一标识。Р各项说明如下:Р“申报”按钮:用于填写新的申报信息或复审时重新申报。注意:一个年度只能有一条申报信息,如果本年度已经填写完毕,或审查完毕并且合格或基本合格,则再次填写申报时将提示错误。但是对于本年度审查完毕不合格(复审)的,则可以再次申报填写。如果填写完毕,需要修改,则可以点击修改按钮。申报将产生新的“报审流水号”。Р公司名称:显示当前登录用户所在的单位名称。Р数据列表:显示单位所有的已经添加的申报信息,包括审查过和未审查的信息。Р“修改”按钮:用于修改已经填写的申报信息。注意:对于已经审查完毕(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信息不能修改,系统会提示错误。只有审查结果栏显示“未申可改”的才能进行修改操作。修改将产生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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