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头脑清醒,精神状态良好,不能上懒班、聊天等消磨时间。Р9.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场长应对员工每天的工作内容进行合理的分配,未完成任务的,由员工自己加班完成,严禁把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到第二天。Р10.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公伤假、丧假参照总公司休假制度,休假时候直接咨询总公司人事部门。Р第四章请工制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建设开发和季节性生产,需要增加临时人员用工的,可依据工作量合理增加临时工作人员,为规范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Р1.每个月请工前,根据工作任务,提前申报预算,在请工栏里注明请工内容、人数、工种、工时。Р2.预算月请工工资超过10000元的,报请总公司财务部门批准,超过20**0元的,报请总公司人事部门同意,超过30000元的,必须经过总公司会议决定或执行董事批准。Р3.请工过程要和当地村组领导做好协调,做好劳动力统计表,选出合格符合工作要求的劳动力,建立请工人员信息数据库,根据施工地点和工作内容,合理按序进行排班,让当地能干事的劳动力都享受到劳动机会。Р4.临时工作人员由总经理安排工作内容,考勤人员记录考勤时间。Р5.对于病老体弱、技术差劲、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干活迟钝懒散等不合格的临时工,及时和村组领导协商,予以不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