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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智能化技术在监管场所建设中的应用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技术水平超前设计。建设阶段,需要根据现有的系统技术水平,冗余配置,预留空间,同时进行系统优化。在总体系统平台基础上,去掉原设计落后的部分,补充最新的智能化系统结构功能。智能化深化应用智能化广泛应用的今天,在监管场所的业务管理上,也不例外。监管场所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实现过程,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到体现: 在收押环节的应用。在收押实际操作中,当人员进入收押大厅,即已进入视频监控区域。人身检查,采用安检系统进行。收押信息录入则通过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来完成。在日常生活管理的应用。被监管人员的日常生活管理也离不开智能化系统。如日常作息通过监房电化教育系统进行管理,在监舍、劳动房活动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无盲区监控,遇到紧急情况通过报告对讲系统与值班室通话,娱乐、学习通过监房电化教育系统的电视来实现。在民警管理中的应用。民警管理环节,主要有民警巡视管理、被监管人员的点到、被监管人员信息获得、家属会见管理、监区内出入管理、监管场所大门管理等等,都可通过各智能化子系统来实现。在安全取证中的应用。安全方面,有室内限高功能、周界高压电网、应急报警、视频监控等,可以事后查阅,并作为相关证据。在公正提审方面。公正提审在监管场所显得极其重要,有效杜绝刑讯逼供现象。总结在目前警力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对被监管人员的监控状态、改造效率,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滞后性等特点,监管场所的信息智能化建设变得异常迫切。监管场所智能化深化建设的迅速展开,人们关注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超强度劳动、医疗卫生、牢头狱霸等种种问题,也将随即得到解决。参考资料: [1]监控室建设标准应达到《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公安监管场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GA1033-2013) [3]《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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