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义务。Р3.加快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建设,逐步取消马路农贸市场。Р4.积极配合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整治马路市场工作。Р六、市教育局:Р1.负责监督检查社会用字的规范。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意见》,为有关机关社会用字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帮助。Р2.负责在校学生城市环境意识教育。Р3.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Р七、市财政局:Р1.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统筹安排好城市管理经费预算,保障必要的支出,对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Р2.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Р八、市文化局: Р1.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对占道出售书刊、音像制品等摊点进行查处。Р2.督促全市娱乐场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Р九、市体育局:Р1.保持所属的体育锻炼设施的完好。Р2.配合做好信鸽市场的管理。Р十、市安监局:Р1.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市城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及霓虹灯的安全管理。Р2.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加强隐患整改,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Р十一、市旅游局:Р1.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景区(点)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的监督管理。Р2.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旅游景区(点)、游乐设施的安全工作。Р十二、市物价局:Р1.研究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收费办法,实行区域差别的停车收费价格。Р2.配合做好出租车辆的计价管理。Р十三、市信访局:Р1.受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Р2.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时、准确地向各区、各部门通报信访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答复、处理。Р十四、市法制办:Р1.负责政府制定的城管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法律解释工作。Р2.负责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衔接协调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