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防水。Р③墙(柱)面金属固定层架结构、固定件。Р④木门套夹板墙之内部木龙骨、夹板的防火涂料。Р5.6分项工程检查Р由施工员组织质检员,各分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施工班组长共同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Р5.7操作工人“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Р施工队长领导班组工人进行“三检”Р(1)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自我检查并整改的过程。Р(2)互检:同班组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按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他人质量检查并整改,检查组织由班组长领导。Р(3)交接检:上道工序的施工班组完工后下一道工序将继续操作的施工组进行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由施工员组织。Р5.8工程竣工检查Р由工程总监主持。施工单位组织并邀请甲方代表、总承包方代表、监理公司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必要时邀请地方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的检查验收。Р5.9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检查控制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Р(1)对设计图纸进行仔细认真的阅读和会审,避免出现工程返工防止由于图纸差错而贻误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Р(2)重点审查装修设计与水、电、空调等设备图纸有无矛盾、冲突;装修设计的尺寸、标高是否有误,与建筑现状是否矛盾;图纸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节点大样和材料做法是否科学、合理;Р(3)各种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正确,消防、环保节能等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等。Р5.11原材料、成品和设备供应的质量保证的检查控制Р配备专人加强对建筑装饰材料、成品和水、电、空调等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技术参数的质量进行监控;Р(1)必须取得材料、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进场、入库和使用;Р(2)材料设备由专人保管,防止损坏和变形。不同型号、规格的材料成品、设备不得混存、混装。Р5.12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