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其补风采用设置独立的送风井由送风机机械补给。地下一层车库采用上排式通风方式。车库通风系统与火灾排烟系统合用,按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分成若干个独立排烟排风系统,每个系统设置一台独立的排风兼排烟风机,系统补风采用车道自然补给或采用设立独立送风井通过送风机补风。地下进排风均设有独立的竖井通至地面。Р六、其他区域通风Р住宅卫生间、公共厕所、及厨房均设有排气扇、抽油烟机将废气由风管送至屋面排放。Р第六章消防设计Р一、建筑Р6.1.1设计依据Р(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Р(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98)2005年版Р(3)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Р(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Р(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Р(6)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9-97)Р(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Р(8)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Р(9) 建筑防火排烟技术规程(DGJ08-88-2006 J10035-2006)Р6.1.2工程概况Р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6228.48㎡,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2108.48㎡,地下建筑面积4120㎡Р2.本工程地面5#住宅楼为一类高层建筑,其余均为二类高层建筑,其中1#、2#、3#、4#、6#、7#楼18层,建筑高度52.5M,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5#楼26层,建筑高度75.7M,耐火等级为一级。Р3.基地内有外围环道与东南两侧主次入口相接,住宅楼四面有车道环形围绕,小区内车行道路最小宽度为4米,沿住宅楼北侧为消防登高面,设计6米车道或硬地广场,满足消防车的荷载要求;5#北侧为4米道路,平时作为步行便道,必要时可供消防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