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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填写说明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填写说明Р一、《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纸张大小设定为A4格式,外观设计背景加国徽、底纹等。Р二、附证编号:由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经营许可证》号后加“—”再加具体的码头(泊位)(M表示)、储罐(C表示)、堆场(D表示)、仓库(K表示)、过驳(B表示)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表示。例:(苏宁)港经证(00026)号—M001; (苏宁)港经证(00026)号—C001; (苏宁)港经证(00026)号—D001;(苏宁)港经证(00026)号—K001; (苏宁)港经证(00026)号—B001。Р三、作业区域范围: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经营人共同确定,分为码头(泊位)、单个储罐、堆场、仓库、过驳区五种作业区域范围,分别发放附证,并明确作业区域的位置,以及泊位等级、储罐容量、堆场面积、仓库面积、过驳水域面积等。例:南京港XX港区XX作业区608码头(5000吨级);南京港XX港区XX作业区XX储罐区XX号储罐(5万立方);南京港XX港区XX作业区XX危险货物堆场(1万平方米),南京港XX港区XX作业区XX危险货物仓库(1万平方米),南京港XX港区XX水域XX过驳锚地(5平方公里)。Р四、作业方式:如船—管道,船—管道—储罐;储罐—管道—船,船—船等方式。Р五、作业危险货物品名: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最新版填写具体的作业品种名称(集装箱和包装货物载明到“项别”)。Р六、年度审验情况:《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附证随《港口经营许可证》同时发放,有效期为3年,分为两个审验年度,审验通过要加盖单位印章,第3年到期时由港口经营人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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