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体记录。Р三、检验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Р8.不合格品管理制度Р一、不合格原料处理。不合格原料不得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原料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来源和进货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Р二、不合格半成品处理。不合格半成品不得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Р三、不合格成品处理。不合格成品不得用成品包装袋包装和出厂销售,并配备不合格成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Р四、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处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不得使用,并配备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管理本。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Р五、根据具体情况,小作坊对不合格食品自行实施退货或无害化处理(销毁)。Р9.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Р一、当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上级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小作坊应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能力不够,将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Р二、经相关部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确定召回,应立即实施召回。Р三、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小作坊自行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并在3日之内召回。Р四、单位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Р五、小作坊应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销毁。Р六、小作坊应对召回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做详细的记录。Р10.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Р一、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预防为主的策略。Р二、若发生事故,小作坊应采取一切措施以减少损伤;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