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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购买会计制度研究中英文外文文献翻译2017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造了中国反向收购(CRM)这个词。虽然中国反向收购必须符合国际会计准则,但中国薄弱的法治导致,会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依然欠佳。美国监管机构监管中国审计会计人员受到各种阻碍,在那里他们没有管辖权。本文探讨了两个相关的问题: (1)中国的法治程度薄弱,其会计管辖可以通过政治经济学来解释(2)美国监管机构的行为和市场反应是否会帮助推动改变中国会计法律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本文的第一部分叙述了中国的企业如何进入美国证券交易所,中国反向收购与会Р计丑闻的涌现。在第二部分,我们讨论了关于比较资本主义不同理论的研究,并证实了这样一个观点,即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强弱是由其政治经济决定的。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会计制度薄弱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原因。第四部分考察了美国监管和市场对中国反向收购丑闻的回应程度,其可能帮助推动中国的制度变迁。Р反向收购Р然而,近年来, 为了将中国业务合并到已经上市的美国公司,中国公司从希望能在美国筹集资金已经转向使用反向收购而不是美国的存托凭证。反向收购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其目的是为了私营企业上市中不会导致首次公开募股(IPO) 时间和费用的浪费。在反向收购中,私营公司与控股公司合并,没有或只有名义操作和资产。然而,控股公司已经注册有价证券,并遵守证券交易法。外壳的形成可能仅仅是为了做一个反向合并或者它已经停止操作。在前一种情况下,推销商专门从事反向收购公司并把它便宜公开化,因为如果公司没有操作,遵守证券交易法要容易得多。在后一种情况下,发起人购买公司的股票,一旦十分活跃,就立即停止操作。因为公司没有业务,经常会以贸易交换将每股钱的一小部分在柜台公告牌分享,从而为发起人便宜收购一家上市公司。Р反向收购通常被认为比首次公开募股便宜,并可以更快地完成。Р然而,没有新的资金来进行反向收购,除非是伴随着证券发行,如上市后私募投资进行融资。此外,不同于首次公开募股,几乎没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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