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签订本合同。Р一、 承包管护范围:乙方承包管护的重点公益林范围为:Р东至: ; 南至: ;Р西至: ; 北至: 。Р总面积 亩(附图)。Р二、承包费用:考虑到乙方承包管护的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属于国家政策扶助项目及乙方承包管护的成本,决定对乙方承包行为给予一定的补助,每月发放补助费用 元,全年共计发放补助费用为 元。由甲方对乙方承包管护行为在年底进行考核,承包管护行为经考核达标的,年底再另行发放一次性补助费用 元。Р三、管护承包期限:三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可协商解除本合同。Р四、甲方权利义务Р1.承包期内,甲方负责对乙方管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定期对乙方的承包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作为年底发放补助费用的依据。Р2.对乙方承包管护中发现并上报的盗伐、滥伐、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时组织力量查处。Р3.遇森林火灾等突发性事件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Р4.乙方因护林原因遭到打击报复时及时组织力量查处。Р五、乙方权利义务Р1.对所承包管护的重点公益林定期进行巡查,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Р2.对进入管护区域的人员进行防火及护林宣传。Р3.对管护区内出现的有可能引起破坏森林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无法阻止的及时向甲方报告。Р4.管护区内出现乱砍滥伐、非法采挖林木(树桩)、违规开垦、采石取土、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违规野外用火、发生森林火灾、虫灾、破坏公益林管护设施等现象时及时加以阻止,收集证据报告甲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