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3)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自然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村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村、组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党委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村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村委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 东庄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