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Р-20 学年度Р学生姓名: Р借款合同编号: Р生源地: 河北省市区(县)Р就读学校及院系: (填录取学校名称)Р专业: 年级: Р兹证明,该生被我校录取后,读于专业,在签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后,已按期报到(注册)入学,本学年欠学费元,住宿费元,共计元。Р据此,该生将不再享有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同时,该生在校期间,我校将在每年9月底前由学生报送回执到贵县资助中心。请将该生本学年获得的生源地贷款,汇至:Р学校开户行: Р学校账户名: Р学校账号: Р联系人: Р联系电话: 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学校财务部门(盖章)Р年月日Р注:1本回执单是在生源地贷款学生已签订贷款合同后的付款凭证,请及时返回。Р2高校当年录取新生的回执,请在该生到校报到后,3个工作日内,在校就读学生的回执请在每年9月底前由学生统一后报送至生源地贷款区县学生资助中心。Р单位名称:Р通讯地址: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