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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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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照片录取学校院系专业报到时间年月学历学制政治面貌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月均收入父亲元母亲元其他监护人元学生困难程度◎特困◎一般困难学生思想品德◎优秀◎良好◎一般◎差年学费年住宿费年最低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电话:年月日见证人二(签字):电话:年月日高中(新生)或村组、街道社区(外省在校生)意见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电话:年月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电话:年月日县级资助中心意见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电话: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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