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Р5.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健全制度,构筑监管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增强财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Р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问题Р为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Р1.“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仍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三资管理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当前,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等行政职能,而机构类别却是事业单位,且存在编制少、人员老化的问题,与其工作职责严重不匹配。此种状况不改变,三资管理取得的成果将难以巩固。Р2.支出发票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健全、报账不及时及建账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Р3.执行制度不力。有的村村主任、支书存在自收、自支、自批的现象,多人经手现金,出纳员形同虚设,有的村非生产性支出偏大,存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Р4.监督乏力。由于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限制了其职能发挥;有的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民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村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详细。有的乡镇经管站由于人力不足,审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弱化了审计监督职能。Р四、下一步工作建议Р1.建议对农经机构重新进行“三定”工作。对县、乡两级农经机构重新进行定性、定编、定人,确保农经机构在新形势下能更好地行使职能,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Р2.建议对“三资”管理尽快立法。与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相比,法制建设却显得十分缓慢,导致一些侵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