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群众性科普活动经常开展。Р(二)户外科普园地Р户外科普园地一般应具备1000平方米左右的活动场地,科普基础条件较好,管理制度完善,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Р四、奖励资助标准Р优秀科普社区10万元;优秀基层科普场馆5万元;优秀社区科普宣传员0.5万元;重点新城新建社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社区10万元;户外科普园地40万元。Р五、组织实施Р1、各区县科协会同财政局,根据社区和人口数量,结合区县实际,认真组织申报。优秀科普社区、优秀社区科普宣传员及重点新城的新建社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社区以街道为单位申请,区县科协会同财政局初评后上报市科协;优秀基层科普场馆、户外科普园地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申报。Р2、市科协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检查。Р3、评审结果在北京科技报、首都科技网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划拨专项资金,启动项目实施。Р4、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区县科协和财政局于年底前将当年项目的验收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总结上报市科协。Р5、市科协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市科协和市财政局联合授牌。Р六、工作要求Р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科协和财政局要成立“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工作小组,认真进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县《<北京市“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报市科协备案。Р2、精心策划实施。区县科协负责“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监督,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社区特点,科学设计、精心策划、统筹协调、认真实施,使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源建设取得明显Р成效。Р3、注重工作实效。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要结合区情、民情,从社区居民的需求出发,认真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广大群众自我教育、主动参与的热情,真正实现科普益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