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由安监处各专业办公室整理,建立台帐,限期解决,并跟踪落实,实现闭合管理。Р5、检查组必须集中评分,并在检查表上签字,不参加评分或不签字的视同未参加检查。Р6、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必须有科(区)长、支部书记或主管技术员陪同,在检查组打分定级后,单位陪同人员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向组长申请仲裁,由组长安排复查,作最后的裁决。Р7、检查过程中因存在隐患被停头停面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作业等待检查的,均视为不合格品。Р8、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人员检查时不负责任的,弄虚作假、掺水份的,或有吃、拿、卡、要行为的,一经发现,不享受当月检查奖励,及时清除出检查队伍,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Р9、每次检查之后,当班采掘工作面凡因质量问题出现各类事故的,除追究事故单位责任外,并追究参与检查人员责任。Р10、每旬一次的专业组检查由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长有事不能参加时,由副组长负责。每次检查情况由专业组组长在第二天晨会上进行通报。每少检查一次,扣除该组月度奖励的30%;每少通报一次,扣除该组组长月度奖励的20%。Р11、安监处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的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或矿安排的临时性检查,由安监处确定具体时间、参加人员及进行分组,在检查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并对参加的专业组成员进行考勤,确实不能参加的向安全副矿长请假,未请假的按缺勤考核,缺勤人员不享受当月奖励,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查的清除出检查队伍。Р三、交接班验收Р交接班地点:采煤区跟班人员必须在采煤工作面现场交接班,掘进单位及其他二线单位跟班人员按照“盯重点、把关键”的原则,加强巡回检查,由区长根据单位安全工作重点指定,并上报调度所。Р交接班内容:本班安全生产情况,本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重点交接本班排查出但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Р交接班人员:区跟班人员、班队长或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