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的起草工作。Р3、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Р4、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Р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工作。Р6、复核鉴定申报者的鉴定资格。Р7、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检查。Р8、检查、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Р9、审核颁证审批表。Р10、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Р11、起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购置计划。Р12、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Р13、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Р14、完成鉴定所及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Р(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在主任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Р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等工作。Р2、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管理。Р3、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等具体工作。Р4、负责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Р5、负责考试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Р6、受理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和鉴定资格审查,经主任、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报送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Р7、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Р8、严格执行技能鉴定中心及物价局文件,如实按标准向学生收取报名费。Р9、负责学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Р10、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Р11、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Р12、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咨询工作。Р13、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Р14、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主任、所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Р15、做好全所各专业类别考评员的档案管理工作。Р16、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办理及发放《职业资格证书》。Р17、完成所领导及市、县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