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Р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Р(三) 女员工着装要求Р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Р2、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Р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Р4、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Р三、员工工作装配制说明Р1、员工入职时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Р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Р(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壹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Р(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壹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Р(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收取服装100%费用。Р四、处罚措施Р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Р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的50%。Р3、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着工作装。Р4、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5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除罚款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Р5、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Р6、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Р7、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Р8、工作装如丢失或破损不能守穿用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Р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Р(1)5月1日—9月30日统一着浅色工作服,着衬衣时,需按公司规定统一颜色着装。Р(2)10月1日—4月30日统一着深色工作服; Р因天气原因可不在此范围之内,由人事部另行调整。Р六、如遇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通知。Р七、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