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是对法人的执行机关的行为实行监督检查,以保障法人意志得以实现的机关。Р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预测题:法定代表人的概念和特征?)Р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特征:Р1、是由法律或者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Р2、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Р3、是代表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自然人。Р四、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Р法人机关与法人之间不是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具有同一的法律人格。法人机关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Р第四节:法人的财产与责任Р一、法人的财产Р〔法人的财产〕指法人独立拥有的财产。法人的财产有以下特征:Р1、法人的财产是法人独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财产。2、法人的财产是与其他组织、发起人或者投资人、法人的成员的财产完全相分离的财产。Р二、法人的责任Р 〔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在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法人责任有以下特点:Р 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Р 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Р 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Р 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Р第五节:法人的设立Р一、法人设立的含义:Р〔法人的设立〕是指法人这一组织体的创办或建立。作为组织体的法人,只有建立起组织体,才能取得法人资格。Р法人设立不同于法人的成立,设立是成立的准备阶段,是法人成立的必经程序。Р二、法人设立的原则:Р 1、特许设立主义。指法人的设立须经国家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Р 2、许可设立主义。指法人的设立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Р 3、自由设立主义。指对法人设立的国家不作任何干预,一任当事人自由设立。Р 4、准则设立主义。指法律规定设立法人的条件,而不必经行政机关的许可。Р 5、强制设立主义。指国家对法人的设立采取强制设立的政策。仅适用于特殊领域的法人,如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