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09]228号);18.《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19.《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通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及专项(部门)规划。规划期限(2011-2030)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省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强化社会福利,充分惠及人民群众。3.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因地制宜,推进两化互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跨越发展。4.坚持可持续发展,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合理配置各类生产要素。5.凸显魅力山水,传承红军文化和历史文化,维护生态安全,塑造城市特色。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分为通江县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1.县域范围:通江县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4116平方公里。在该区域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现状中心城区及涉及到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水源保护、生态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需要控制的范围,包括诺江镇行政辖区绝大部分,民胜镇、广纳镇、春在乡、毛浴乡的部分行政辖区,总面积 153.88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北至老鹰嘴山山系南麓,东至大通江东岸的杜家湾、秦家岭,南至城南片区以南的壁山北麓及跨过壁山以南的金堂、春在两地,西至周子坪区域,建设用地规模为25.33平方公里。在该区域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文本中标出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区域协调与总体定位区域协调战略